沙巴情緣~情定加雅島渡假四日(二人成行、無購物)
行程特色
(2023/11/17 11:12更新)
☑好禮1:沙巴機場接機至市區酒店。
☑好禮2:市區酒店 送至GAYA 碼頭 。
☑好禮3:GAYA 碼頭送機至沙巴機場。
☑好禮4:GAYA 碼頭來回船票至GAYA ISLAND RESORT。
☑好禮5:贈送GAYA ISLAND RESORT 酒店內 2午餐+2晚餐。
☑好禮6:凡報名本團型,可享【免付小費】優惠!
☑好禮7:貼心贈送每人一張輕量型5日吃到飽上網卡。(僅限佔床者,不佔床者不贈送)。
◎活動規定:
1:本活動贈品:限全程參團,嬰兒、JOIN等,恕不適用此活動。
2:贈品恕無法更換其他等值商品或折抵團費。
3:本活動如因故無法舉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活動內容、更換獎項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等之相關決定。
4:贈送GAYA ISLAND RESORT 酒店內 2午餐+2晚餐,不可指定餐廳(二道式套餐) 。
PS: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掩映在茂密的熱帶雨林與大自然幾千年來創造的奇觀美景。 古老的熱帶雨林和保護紅樹林環繞的丘陵地帶的田園別墅。寬敞,觸覺以及現代又尊重當地沙巴元素,每個別墅將使用與自然環境和諧地融合在一起就地取材。別墅內部設計有一個當代的優雅,並提供各種各樣的觀點,包括紅樹林,天篷,熱帶雨林和中國南海。 每個47平方米別墅設有寬敞的臥室,一張寫字台,一個保險箱,一台平面電視衛星頻道,帶超大浴缸和兩個洗手盆單元,以及一個室外陽台帶沙發床的大型開放式浴室。
《小提示1》:本行程包裝為使用《團體優惠機票之包裝團體自由行》型態,機票限團去團回,無法更改日期、天數,機票一經開票並無退票價值,恕無法辦理退票,敬請見諒!
《小提示2》:本行程設定為,2人(含)成行,外站接送皆合車。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個人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自由行或其他符合您需求的團體旅遊,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小提示3》:自2015年9月15日起,台灣護照(效期至少六個月以上),進出馬來西亞觀光免簽證,可停留30天,入境海關時,須持有回程的機票備查及需準備每人每天USD100等同值貨幣的財力證明(含信用卡),現場海關會抽查,查到未符合規定之旅客,海關有權力決定旅客是否可入境。
《小提示4》:GAYA ISLAND RESORT 無法加床。
《小提示5》:自2019年1月1日起,馬來西亞全面執行禁菸,室內空間全面禁菸、室外須至指定地點抽,電子菸、水菸、菸草都在禁菸範圍內,違者最高罰1萬馬幣或判處長達2年監禁。
請參團貴賓於實施水上活動等自由活動時間,務必配合下列事項:
1.須穿著救生衣並遵守各項活動安全規定。
2.請務必使用本公司所指定之當地水上活動業者,切勿因價格低廉而自行挑選非本公司指定之水上活動業者,以避免產生消費爭議導致您的權益受損。
3.參團旅客如於水上活動或自由活動期間,遇有任何問題,請第一時間聯絡領隊及導遊,協助處理。
1.如您確定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每人新台幣5,000元整,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機位訂位及飯店預訂。
2.本預約作業金並非「定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本公司將於旅客繳交預約作業金後向航空公司及飯店進行機票訂位及訂房作業。實際可搭乘航班或飯店空房之回覆,仍需依航空公司及飯店業者回覆結果為準。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包括:行程安排搭乘之航班、艙等變更而有價格變動、飯店所屬房型已額滿等均屬之),導致行程無法成行,本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您所繳納之預約作業金。《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業務專員回覆確認為準》。
3.預約作業金繳交期限:於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業務專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4.經業務專員通知您已確認取得所需機位及飯店後,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之一部並扣抵尾款,雙方契約視為生效,後續將由本公司業務專員與您聯繫旅遊相關文件之簽署與交付。契約生效後,旅客請恕無法主張變更或取消,如任意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作業金請恕無法退還,雙方並應依簽署之合約條款計算違約金。
1.「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保證住房)」之定義:係指旅客訂購日期鄰近出發日期之七個工作日內之特殊訂房或訂位,或當行程地因會議、展覽期、連續假期、旺季或當地各式慶典活動,旅客須承諾保證成行與入住,並預約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公司方可受理並向航空公司及飯店辦理訂位及訂房作業。請注意,旅客支付履約保證金後,任意取消或變更原始訂位或訂房,保證金恕不退還。
2.「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保證住房)」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本保證金之收取係按照航空公司及旅遊元件供應商規定辦理,旅客應簽署『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同意書』並繳付費用後,本公司始受理訂單並進行訂位及訂房作業,如經本公司訂出作業後經航空公司或飯店回覆無旅客指定之航班或房型,將無息退還全額保證金費用或旅客可選擇改期。
3.旅客所支付之「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經本公司進行訂位及訂房作業完成後,其保證金費用將自動轉為團費並扣抵尾款。
4.本公司進行訂房需求作業時,如遇入住飯店因會議、展覽期、連續假期、旺季或當地各式慶典活動等特殊情況而臨時調整房價,實際住房金額將依訂房時飯店報價為準,如有費用增加應由旅客補足。
5.本公司進行航班機位需求作業時,如航空公司回覆航班艙等數量不足,需變更原訂搭乘之艙等,如經旅客同意,變更艙等所減少之費用由本公司退還旅客,增加之費用應由旅客補足。
6.旅客確認簽署『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同意書』並繳付履約保證金後,本公司即進行訂位及訂房,旅客有義務提供本公司正確相符的護照英文姓名、性別及稱謂(拒絕提供正確資料者,本公司恕不受理訂單,資料提供有誤者,後續相關更正費用應由旅客承擔),以利本公司依航空公司及飯店規定進行機票開票作業及住宿券開立作業,開票作業本公司得不另行通知,相關票券憑證開立後,由旅客持券辦理登機及入住程序。
行程內容
第1天 | 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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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提示】 ■2人即可成行,含司機兼導遊,外站合車。 ■為避免擔誤您的時間,請於飛機降落抵達後,隨即辦理入境手續,勿於機場內逗留超過一小時。 ■提領行李完成出關後,若未見到接機人員前來,請主動打電話與當地聯絡人聯絡。 | |
餐 食:早餐/溫暖的家 午餐/溫暖的家 晚餐/機上精緻套餐 | |
旅 館: GRANDIS 或同級 | |
第2天 | 碼頭 |
【溫馨小提示】 ■度假村提供免費叢林漫步、浮潛用具含蛙鞋、獨木舟、衝浪板 | |
餐 食:早餐/飯店內 午餐/酒店內(以現場酒店提供為主) 晚餐/酒店內(以現場酒店提供為主) | |
旅 館: GAYA ISLAND RESORT或同級 (CANOPY VILLA 或 BAYU VILLA) | |
第3天 | 全日自由活動 |
餐 食:早餐/飯店內 午餐/酒店內(以現場酒店提供為主) 晚餐/酒店內(以現場酒店提供為主) | |
旅 館: GAYA ISLAND RESORT或同級 (CANOPY VILLA 或 BAYU VILLA) | |
第4天 | 加雅島渡假村 |
餐 食:早餐/飯店內 午餐/方便遊玩敬請自理 晚餐/機上精緻套餐 |
1-1:本行程報價已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旅遊責任險」。
1-2:本行程報價房間以兩人一室為主,如有單人報名,請補單人房差。
1-3:未滿2足歲之嬰兒費用為新台幣5,000 元,以上費用已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旅遊責任險」,但不含行程餐食且不佔機(車)位;行程中景點、秀場(除有年齡限制外﹞等亦可入場但不佔座位,另可不必支付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提醒旅客須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1-4:本行程報價限適用於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非本國籍旅客每人需加收費用。詳細費用請再來電詢問業務人員,本公司並保留最終承接訂單與否之權力。
1-5: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2人以上(含);以個人旅遊型態進行。
1-6:本公司官方網站上所顯示之數字並非最終之確認人數,本公司有權視機位及團體狀況於符合上述人數範圍內進行調整且恕不另行告知,尚祈鑒諒。
1-7:本行程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於團體進行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建議您另行選購本公司其他自由行套裝商品。
1-8:行程景點、食宿均包含於行程費用中,如自行放棄均無法退費或轉讓他人使用,而安全措施及操作程序由領隊及導遊在外站詳細告知,請旅客務必遵守。
1-9:行程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圖片僅供參考。
1-10:有特殊餐食或需求者,請最少於出發前三天(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承辨人員,以便立即為您服務處理,並以實際回覆為準。
1-11:若您未報名或報名超過24小時且未繳付訂金,本公司保留因匯率、燃油附加費、更改活動辦法等因素造成之調整售價的權利且恕不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1-12:本行程乃以團體為報價模式,所有機票、餐食、景點、住宿、車資等成本費用並無兒童、年長者或其他特殊身份之優惠,亦不適用於上述元件各自推出之針對個別旅客所進行之優惠活動;詳細售價與特惠方式以各行程標示為準,本公司不再進行任何退費與折扣。
1-13: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經驗,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氣候、巴士、風俗依各國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另各旅遊地區景點與食宿皆為全球旅客所共享參觀之權益,本公司團體行程無法迴避您所顧忌的任何國籍、種族、宗教之其他旅客,請您支持與體諒。
1-14:本公司不定期依據不同銷售通路、旅展、早鳥、清艙、企業同盟、異業合作等等因素進行行銷特惠活動,因此並不保證同團旅客售價皆相同一致,一切以您報名當時公告之售價及活動為主。
1-15:馬來西亞不承認雙重國籍,進出台灣+進出馬來西亞需全程使用同一本護照,若使用兩本護照入境馬國將或遭到遣返,請旅客特別注意。
1-16:孕婦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
★2:飯店之溫馨小提示★
2-1:行程飯店所使用之房型,除行程特別載明或旅客特別需求,正常以提供各飯店之標準房型為主。
2-2:房間以兩人一室為主;如有單人報名,請補單人房差。
2-3:若旅客您有需求一大床或二小床、高或低樓層、吸煙或禁煙房、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特殊需求,在不升等房型且不增加售價之前提下,請提前告知業務人員,我們僅可代為事先向飯店提出需求,請恕無法保證一定住此房型,旅客且最終之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尚祈鑒諒。
2-4:一般住房報到(Check-in)時間約為15:00;而退房(Check-out)時間為中午12:00前;正確退房時間、任何提前住房、延後退房或其他需求與費用,請自行與旅館櫃檯洽詢。
2-5:單人房差說明~上述名詞係指「單人指定入住一間房之價差」。由於國外團體或自由行通常是以「兩人一室」 為報價基礎,假設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之價差則稱之「單人房差」。所入住之房型則以行程表所載明之房型為準。
2-6:迷你小團型態,若分房為單人一間,旅客須補足單人房差費用。
2-7:大部份飯店在入住時會收取「入住保證金」(可支付現金或信用卡),收取之金額依各飯店規定為準。團體行程將由領隊及導遊協助您統一處理。但若為迷你小團或自由行之旅客,住房期間若無他費用產生,退房時務必記得取回現金或銷毀信用卡簽單,以便確保您的權益。
2-8:若您的最終分房為1大人+1兒童(或嬰兒),為顧及其他旅客之住宿品質與權利,恕不接受兒 童不佔床之訂單需求,若另一旅客為嬰兒,大人則需支付「單人房差」。
2-9:各飯店是否提供盥洗用品、吹風機、WIFI上網、熱水器等等皆有不同服務規格,因此仍建議您攜帶慣用之個人衛生盥洗用品與電器,或根據最終說明會資料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領隊。
2-10:行程所標示飯店等級以當地認證為準,部份設施、服務、環境可能與國際星等飯店有些微落差。如有須加強服務之處,可洽飯店服務人員或領隊、導遊協助。
2-11:團費未含飯店內各項迷你吧商品、有料(付費)電視、客房服務、自費設施等項目。另旅客若毀損、遺失飯店內之用品,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旅客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3:機票之溫馨小提示★
3-1:兒童定義為「回程搭機日」2足歲(含)以上、未滿12歲之旅客。
3-2:嬰兒定義為「回程搭機日」未滿2足歲之旅客,且不列為團體人數。
3-3:團體機票正常情況並無兒童之機票價差,嬰兒則請參考各行程售價。
3-4:本行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故無法累積哩程、優先選位更改航班及日期、退票、更換旅客。
3-5:由於團體機位座位安排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團體行程則由領隊協助您進行與其他團員更換之動作,迷你小團或自由行旅客則請自行與其他旅客協調。領隊進行座位更換時,可能造成變更您原始座位,請您支持與諒解。
3-6: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與領隊會合,並自行考量交通狀況提早出門。另請務必於航空公司所規定時間內抵達登機閘口,以免錯過航班起飛時間。
3-7:各航空公司針對孕婦搭乘的規定不一,一般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或禁止搭乘,詳情請洽您的客服專員,我們將為您查詢最新訊息。
3-8:台灣出發航班行李規定,一般每人以拖運一件且不超過20公斤為原則,若超重時旅客須自行負擔超重費用,詳細費用依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3-9:本行程使用之機票,不可累積航空公司哩程、不可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需依照航空公司櫃台排序為準)。
★4:行程之溫馨小提示★
4-1:為求安全起見,請再進行所有水上活動時全程穿著水上救生衣;如有感到身體不適,可選擇不參加,並請告知領隊及導遊,謝謝合作。
4-2:如遇景點之部份遊樂設施或展覽區域,因維修或其他因素而關閉之情形,旅客不得對於該關閉之遊樂設施或展覽項目請求權利。
4-3: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交通、航班、罷工、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
4-4:建議您可根據行程內容自行攜帶泳衣帽、珊瑚鞋等用品,另若有浮潛行程時,本公司免費提供公用浮潛用具,但您若有個人衛生考量,建議您可自行準備。
4-5:團體所使用之餐食與餐廳基本上以行程內容所標示為主,因此若有特殊餐食者(例如素食),菜色會較正常餐食少及簡單,建議旅客可備素食泡麵或罐頭..等以備不時之需。
簽證
《馬來西亞》 自2015年9月15日起,台灣護照(效期至少六個月以上),進出馬來西亞觀光免簽證,可停留30天,入境海關時,須持有回程的機票備查及需準備每人每天USD100等同值貨幣的財力證明(含信用卡),現場海關會抽查,查到未符合規定之旅客,海關有權力決定旅客是否可入境。 *目前實施關卡有:吉隆坡(KUL)、檳城(PEN)、沙巴(BKI)、沙勞越(古晉KCH)、新山柔佛(JHB) 機場 & 新山第一關口(Woodlands) 及 第二關口(TUAS) 共七個點** ●辦事處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08室 電話:(02)2716-7075 ●孕婦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 ●雙重國籍注意事項: 馬來西亞不承認雙重國籍,持哪國護照進入中華民國需持同一本護照進入馬來西亞,也就是如果有雙重國籍,加拿大護照及中華民國護照者,進入台灣時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後要入境馬來西亞,不可享持加拿大護照免簽入境馬來西亞,需用中華民國護照入境需申請馬來西亞簽證(如果2本護照都有蓋台灣入境章及出境章,此條件就可享持加拿大護照免簽方式入境馬來西亞)
安全守則
(一)出境及搭機前 (1)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領隊將於機場之集合團體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3)貴重東西請勿放行李箱,請隨身攜帶。 (3)團員領取護照後請一一檢查護照套內之各種簽證是否齊全,若有不齊請通知領隊。 (4)按航空公司規定,托運行李以每人一件(30公斤)為限,行李無法超重喔。 (5)每人攜帶外幣現金以總值美金五千為限,旅行支票不在此限。 (6)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7).旅客搭機時,部份攜帶物品有個別條件限制如下: (A).行動電源:僅能放置隨身行李攜帶,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且無標識、無說明、無廠家標示的產品,禁止攜帶,規格20,000mAh以下准予隨身攜帶,20,000 ~30,000mAh需經航空公司核可方可攜帶上機,30,000mAh以上則嚴格禁止攜帶上機,且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行動電源。 (B).鋰電池:需隨身攜帶上機,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 (C).打火機:不得攜帶打火機上機。 (D).充電式手電筒全面禁止攜帶(托運或隨身攜帶皆不允許)。 ★依馬來西亞航空公司之規定,每人可免費托運一件30公斤內之行李,指甲刀、剪刀等刀具類,請置放於大行李箱,請勿置放貴重值錢之物品及相機等易受損之物件於欲托運之行李內。建議除托運行李外,另帶一件手提行李,以便置放隨身貴重物品等。因飛航安全問題,目前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個別托運自己的行李,請依領隊說明至指定櫃檯托運(乳液狀物品若帶上飛機,每瓶只能100CC,且需置放在透明夾鍊袋內,建議置放於拖運行李中就沒限制;若要攜帶手機及電器用品的鋰電池,請置放於隨身包包中,不能置放於托運行李中)。 (二)抵達當地之注意事項 (1)東南亞地區氣溫較台灣高,可斟酌加帶一二件禦寒衣物,尤其山區晚間較冷,如可能請攜帶雨具,避免風寒。 (2)東南亞地區旅遊在食的方面,早餐都在住宿酒店內使用,其它午、晚餐均安排在各地餐館使用中式餐食。 (3)各旅遊地區遊客眾多,請特別小心隨身攜帶之物品,以免被竊。 (4)東南亞地區均使用美金,在各地住宿酒店內均可兌換,切勿在外與不明人士兌換。 (5)行李:原則上一大一小,小的使用肩帶式(名牌.標式)大的堅固加鎖鑰。 (A)雨季:雨傘、禦寒衣。 (B)夏季:夏天與台灣夏天天氣一樣。 (C)進入雲頂賭場男士需穿長褲及有領子及袖子的衣服,上雲頂或神山需攜帶一件外套,因山上比較寒冷。 鞋子:女子不要穿高跟鞋,最好平底休閒鞋,不要穿新鞋。 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自備物品:洗髮精、洗衣粉、面霜、眼鏡、陽傘、水壺、水果刀、刮鬍刀、照相機、底片、生理用品。 錢幣:台灣出境 (A) 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 元(B) 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6)東南亞機場、車站設備落後,造成經常性誤點或班機取消,航空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若導致行程延誤,短缺概不得退費,但團體會在條件允許下,儘量安排走完行程,若有不便,敬請見諒。 (7)禁止事項:不得嫖妓,不得攜帶水果、古董及報紙入出境,儘量不要談論政治及相關話題,避免無謂之麻煩。 (8)購物時請務必注意幣值兌換。 (9)行程安排順序由當地旅行社做最後確定。 (10)東南亞餐廳,廁所休息站,皆賣雕刻品茶壺、蠟染布……等等藝術品或當地土特產,並非特定購物點(SHOPPING 站),這種情形為全東南亞性。 (1l)東南亞遊覽車狀況,絕不能與歐美、紐澳、及東北亞線相提並論,因東南亞經濟特殊,且文化背景較一般不同,對觀光事業的認知及重視有限。 (l2)請旅客前往東南亞旅遊時,請先調適自己,並對該地區環境先作認識,這樣一來相信您會有美好的旅程,並記得要入境隨俗哦。 (l3)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以3萬至5萬元罰款。 (l4)入境新加坡攜帶香菸均需課稅(不論數量連一根煙均需課稅),倘私自攜帶入境而被查獲,每條香菸之罰金最高為星幣2,000元。 (三)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2)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3)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 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4)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5)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6)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7)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8)從事游泳或水上活動,身體狀況不佳或有疾病(例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及懷孕者請勿參加。 (9)搭乘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10)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1)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2)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3)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4)參加浮潛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接受浮潛老師之講解,並於岸邊練習使用呼吸面具後方得下水,下水後不可超越安全區域活動。 (15)切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16)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請妥善保管護照、證件及個人貴重物品,請勿放於巴士、旅館、房間內以及大行李中,並謹防扒手及陌生人搭訕。 中華航空公司: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 長榮航空公司: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並經長榮航空公司同意才可搭機 ,懷孕滿三十六週起不得搭機。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1. 出國前,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2.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3. 傳染病預防措施: (1)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馬來西亞全境執行禁菸★ (1) 2019/1/1起在所有政府設施、機場、宗教場所、購物中心、特定娛樂場所、醫療中心、教育中心、兒童遊樂場、公共交通、公共場所、酒店、冷氣餐館、露天餐館、路邊攤、電梯和洗手間等都禁止吸菸,違者最高可罰一萬馬幣 或 判處長達2年的監禁。 (2) 電子菸、水菸、菸草 都在禁菸範圍內。 (3) 入境馬來西亞規定不能攜帶香煙,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請旅客配合遵守。
活動附註
馬來西亞沙巴離島水上活動自費項目及價錢:(若有調整,請以現場價格為主,恕不另外通知,敬請見諒!!) 1.香蕉船:10分鐘,台幣400元 2.飛魚:10分鐘,台幣700元 3.拖曳傘:5分鐘,台幣1000元 4.水上摩托車:30分鐘,台幣1700元 5.海底漫步:30分鐘,台幣2500元 6.漢堡:10分鐘,台幣700元 7.深潛:30分鐘,台幣2800元 8.鋼鐵俠:30分鐘,台幣3000元
小費
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除飛機上外,差不多都有付小費的習慣。 1.每天起床後,於床頭之小費,馬來西亞每間每天約馬幣2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每天起床後,於床頭之小費,新加坡每間每天約新幣1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2.馬來西亞旅館之行李員上下行李進出房間時,請給小費約每件馬幣2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3.旅行業為服務業,無底薪,所以小費一直是導遊和司機的主要收入之一,世界各國皆如此,東南亞也不例外。 以下為建議小費,敬請參考: ●參加MINI TOUR,全程兩人一車一導,當地導遊及司機,每人每天新台幣300元。 ●參加自費活動(外站合車),需付導遊小費新台幣300/位。 ●參加純機+酒含接送或市區觀光(外站合車),需付司機小費新台幣200/位。 ●旅館行李員每次每件馬幣2元(約台幣20元)。 ●出海租借毛巾每件馬幣2(約台幣20元)。 ●SPA 按摩師小費每人馬幣10元(約台幣100元)。
電話
*人在<台灣>,打電話到新加坡 台灣國際冠碼(002)+新加坡國碼(65)+新加坡區電話號碼 *人在<新加坡>,打電話到台灣 新加坡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台北區域號碼(2)+台北家中電話 *人在<台灣>,打電話到馬來西亞 台灣國際冠碼(002)+馬來西亞國碼(60)+馬來西亞區(3)+ 電話號碼 *人在<馬來西亞>,打電話到台灣 馬來西亞國際冠碼(00)+台灣國碼(886)+台北區域號碼(2)+台北家中電話
保險
1.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 【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及旅行社履約保證保險。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保險公司規定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2. 依「旅遊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行程備註
★出境及搭機前★ (1)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領隊將於機場之集合團體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3)貴重東西請勿放行李箱,請隨身攜帶。 (3)團員領取護照後請一一檢查護照套內之各種簽證是否齊全,若有不齊請通知領隊。 (4)按航空公司規定,托運行李以每人一件(23公斤)為限,若超過請團員自付超重費。 (5)每人攜帶外幣現金以總值美金五千為限,旅行支票不在此限。 (6)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7).旅客搭機時,部份攜帶物品有個別條件限制如下: (A).行動電源:僅能放置隨身行李攜帶,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且無標識、無說明、無廠家標示的產品,禁止攜帶,規格20,000mAh以下准予隨身攜帶,20,000 ~30,000mAh需經航空公司核可方可攜帶上機,30,000mAh以上則嚴格禁止攜帶上機,且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行動電源。 (B).鋰電池:需隨身攜帶上機,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 (C).打火機:不得攜帶打火機上機。 (D).充電式手電筒全面禁止攜帶(托運或隨身攜帶皆不允許)。 ★依航空公司之規定,每人可免費托運一件23公斤內之行李,指甲刀、剪刀等刀具類,請置放於大行李箱,請勿置放貴重值錢之物品及相機等易受損之物件於欲托運之行李內。建議除托運行李外,另帶一件手提行李,以便置放隨身貴重物品等。因飛航安全問題,目前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個別托運自己的行李,請依領隊說明至指定櫃檯托運(乳液狀物品若帶上飛機,每瓶只能100CC,且需置放在透明夾鍊袋內,建議置放於拖運行李中就沒限制;若要攜帶手機及電器用品的鋰電池,請置放於隨身包包中,不能置放於托運行李中)。 ★抵達當地之注意事項★ (1)東南亞地區均使用美金,在各地住宿酒店內均可兌換,切勿在外與不明人士兌換。 錢幣:台灣出境 (A) 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 元(B) 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2)禁止事項:不得嫖妓,不得攜帶水果、古董及報紙入出境,儘量不要談論政治及相關話題,避免無謂之麻煩。 (9)購物時請務必注意幣值兌換。 (10)行程安排順序由當地旅行社做最後確定。 (11)東南亞餐廳,廁所休息站,皆賣雕刻品茶壺、蠟染布……等等藝術品或當地土特產,並非特定購物(SHOPPING 站),這種情形為全東南亞性。 (l3)請旅客前往東南亞旅遊時,請先調適自己,並對該地區環境先作認識,這樣一來相信您會有美好的旅程,並記得要入境隨俗哦。 (l4)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以3萬至5萬元罰款。 ★行程之溫馨小提示★ (1)如遇景點之部份遊樂設施或展覽區域,因維修或其他因素而關閉之情形,旅客不得對於該關閉之遊樂設施或展覽項目請求權利。 (2)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交通、航班、罷工、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 ★孕婦注意事項★ (1)中華航空公司:懷孕二十八至三十五週須備妥7天內由合格婦產科醫師填具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 (2)長榮航空公司:懷孕二十八至三十五週須備妥10天內由合格婦產科醫師填具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 ((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孕婦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 (3)馬來西亞海關不接受懷有六個月以上的孕婦S入境。 ★馬來西亞入出境★ 1. 旅客入境馬來西亞不可攜帶香菸、捲煙,雪茄,菸絲,電子煙等相關產品。機場及陸關(新山關口)皆會查驗,提醒旅客一根菸都不能攜帶。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罰款金額以海關現場判定為主,請旅客配合遵守。 2. 由2021年7月1日起,凡帶進馬來西亞的香菸、菸草產品、電子及非電子香菸裝置均需繳付稅款。 任何虛假申報或不申報均屬犯罪,應予扣押、複審或刑事起訴。報關和繳稅必須在海關櫃檯辦理。 3. 入境馬來西亞每人可攜帶1公升免稅酒(每人限帶1公升洋酒)。但依規定旅客入境需超過72小時以上,才能攜帶酒出關而不被課稅,若於72小時內入出境馬來西亞,旅客若有攜帶酒入境將會被馬來西亞海關課稅,每瓶約RM135左右(需視酒的價格而定)。以上包含機場及新山兩大關口都在此限制內。 4. 入出境攜帶貨幣限制: 每位旅客出入境攜帶馬幣最高金額以相當美金10,000元為限,外幣則可自由攜出入,出入境攜帶外幣低於美金10,000元等值時,不必申報。出入境攜帶超過相當美金10,000元之現鈔、硬幣、銀行匯票、支票及旅行支票等,應向馬國海關申報;若未依前述規定申報或未誠實申報者,將被處馬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或併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申報,將處分沒收穫罰款。 6. 當您抵達馬來西亞機場後,請於出口處,本公司接機人員會手舉接機牌在此等候您。 7. 於馬來西亞機場提領行李時,建議您最好自行領取,不要透過機場裡的服務人員(PORTER)幫忙提,因為他們往往會在您出關後(在機場的外面)向您索取服務小費。 8. 馬來西亞移民局自2011/6/1起為加強入境安全管理,於海、陸、空入境點全面實施指紋掃描之新安檢措施,外國人入境馬國除須出示護照接受檢查外,並需掃描雙手食指指紋接受檢查,及攝取臉部影像後方可入境。 9. 國人入境馬國時,通過移民局關卡後,應立即檢視護照內有無蓋有馬國移民局之入境章戳,倘有漏蓋,務必立刻返回該移民局關卡要求補蓋入境章戳,另亦需檢查章戳上標示之停留日期(免簽證為30天)。尤其由檳城Bayan Lepas機場、新山士乃(Senai)機場、亞庇(Kota Kinabalu)機場、古晉(Kuching)機場、蘭卡威(Langkawi)機場等國內線與國際線合用之機場入境馬國者,須特別注意,因該等機場國內線與國際線通關之行進動線無明顯區隔,國人倘一時不察,極易由國內線關卡未經查驗入境而漏蓋入境章戳。 10. 管制與危禁物品:攜帶毒品最高可處死刑。禁止自以色列進口物品、無醫師處方之藥物或禁藥、武器、色情書刊;或印有可蘭經文之布料或衣物。